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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服务中心

惠安县供销合作社城乡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作职责

时间:2015/4/13 18:23:25  作者:管理员  来源:惠安供销合作网  查看:125  评论:0
 一、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各项工作安排。
 二、在岗时必须穿工作服,佩带工作证,以便接受客户监督。
三、根据客户要求,按质、按量、按时细心周到完成服务工作,以保证顾客满意,要洁身自爱、自重,工作中不得有索取、收取顾客财物等不良行为。
四、顾客需要服务,要按中心要求,备好常用工具和用品,提前与客户联系,进入住户房间需先敲门或按门铃,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。
五、工作当中,不得将亲友带进顾客家中,不得使用住户家电话或其他生活娱乐设施,不得随意谈论顾客家庭及不适宜对外公布的情况
六、关注自身和他人安全,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与标准进行工作。
七、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工作用具,最大限度节约资源。
八、服务工作完成后,要征询顾客意见,直到顾客满意,并让顾客确认服务时间和签单。
九、及时汇报顾客意见、建议及新的服务需求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中心汇报。

十、协助其他岗位工作。不断学习业务知识,提高服务水平,增强整体素质,积极努力地树立和维护便民家政的信誉和形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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